犯人被逮捕后,除无法通知的以外,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,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。这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。
同时,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,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,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,应当予以逮捕。其中包括可能实施新的犯罪、有危害、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、可能毁灭、伪造证据,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、可能对被害人、举报人、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以及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。
对于被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规定,情节严重的,可以予以逮捕。
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逮捕犯人后,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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