担保形式抵押形式有:
1.保证,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,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;
2.抵押,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,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;
3.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,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,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;
4.留置,存在于保管合同、运输合同、加工承揽合同中;
5.定金,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,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。
法律依据: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。
Copyright © 2019- otar.cn 版权所有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